不动产历史档案开发利用的应为、难为与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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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不动产历史档案的凭证价值、学术价值与文化价值,构成了其开发利用的“应为之由”。但当前的开发利用实践还存在形式单一、深度不足、传播有限等“难为之境”。借鉴TOE理论框架深入分析发现,存在资源状况、理论研究、制度标准、资金支持、态度认知等方面的“难为之因”。为解决上述困境,特提出相应的“可为之策”:盘活档案资源、理论与实践互动发展、法规研读与制度保障、主体协同落实支持、转变价值认知等。(剩余49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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