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资金帐户型洗钱行为的司法误区及其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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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供资金帐户行为的定性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未能准确认定流入资金的性质、资金帐户的作用及提供者的主观内容是司法认定的主要误区。一方面,以通谋为核一心的认定标准井未充分考虑洗钱罪的独立特性,没有立足于犯罪所得、资金帐户的作用来认定犯罪,导致司法定性存在偏差。另一方面,对提供资金帐户行为的性质争议导致了处罚纷争。(剩余103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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