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逻辑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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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79(2025)03-0020-10

自法国哲学家特拉西提出“意识形态”概念以来,不同学派和理论界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和定义不尽相同,对“意识形态”的内涵界定也在不断地进行着褒贬替换。由最初的“观念之学”,经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到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意识形态”引入社会历史领域,“意识形态”概念越来越广泛地被运用,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剩余148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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