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斯坎伦的契约程序为何不是冗余的
斯坎伦指出,罗尔斯的《正义论》虽然“已经获得广泛讨论,然而,我认为契约论之为一种基础观点的优势仍是被低估的”[1](103-104)。他本人正是沿着此思路,对契约论做一种基础性拓展,并阐发这一理论的优势。具体的理论成果即是他的道德契约论。这一理论被用作解释道德的本性和道德规范性的根据,其官方表达是,一个行为是道德上错误的“当其在特定的情形下的践行将为任何原则体系所反对,这些原则被用于对行为的一般性规约,而且其作为周知的且非强迫的一般性协议的基础是没有人可以合理反驳的"[1](110)[2](153)。(剩余853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