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宾道及汉赋中的宾主伦理关系构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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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主是上古中国重要的伦理关系。《孟子·尽心下》载:“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1](6039)宾主与父子、君臣并列,是人之所必须,不可须臾无之。《礼记·王制》有所谓"七教”,即“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宾客居其一。孙希旦说,“宾客即朋友之类,然同志者乃谓之朋友,而宾客则所该者广,故分宾客于朋友而为二”[2](398)。(剩余134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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