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敬重作为道德动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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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敬重”作为道德法则对意志产生的情感,被康德确立为动机的主观规定根据,然而介于感性与知性之间的“敬重”概念具有模糊性,这在康德理性主义框架中引起了关于“敬重能否作为道德动机”的当代争议。动机理智主义认为对道德法则的认知足以驱动道德行动,动机情感主义则认为道德行动的产生不仅需要对道德法则的认知,同时也需要敬重情感。(剩余145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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