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技术服务犯罪参与的共犯归责困境及其理论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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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网络治理的“最大变量”在技术服务犯罪化的“最大增量”中呈现张力。信息网络犯罪的技术基础性、技术归责和主体归责的边界混同,导致技术服务犯罪参与处罚范围扩张、司法认定缺乏定型性。例外、常规、中立模式的归责方案存在理论缺陷。以新型网络犯罪独立说为代表的独立归责模式存在法益保护、构成要件、罪量标准的解释障碍,网络黑灰产业链的组织架构并未改变网络帮助行为的违法从属性。(剩余227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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