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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构建:原则、框架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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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该研究放眼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整体趋势,结合2018年《标准化法》确定的多元标准制定主体、强制性与推荐性并存的多元效力格局,基于环境规制理论,参考美国、欧盟的经验和教训,并结合我国排污许可制改革的迅速推进和已经建立的相对于美国、欧盟更好的信息机制基础,构建由强制性国家排放标准、推荐性国家排放标准、团体排放标准和企业排放标准三类排放标准组成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框架,以满足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空气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技术进步的需求。(剩余173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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