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促进视角下滞纳金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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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滞纳金是附带税收, 通常认为其具有补偿税收和惩戒作用, 但对于督促纳税人及早缴纳税款的作用缺乏重视。实践中, 我国现行滞纳金制度存在着起算日期不明确、 计加事由无区分、 加收金额无上限和不具有正向激励性的问题。由此基于纳税促进视角, 提出区分不同性质行为加收滞纳金比率、 明确设定税收滞纳金加收上限、 明确设置税收滞纳金中断时效、 明确税务机关责任事项的对策, 以期完善优化我国税收制度, 避免滞纳金“失灵”。(剩余94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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