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业到融合:地方债务风险治理范式的转型及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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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形成了财政与金融分业监管的地方债务治理格局,但财政监管因其严苛性限制了地方举债诉求,金融监管措施与货币政策又因其非规范性存在短期调控缺陷,二者共同导致了地方债务风险。为此,基于地方债务风险生成的财政金融逻辑,认为分业监管并非治理地方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而应当采取地方债务风险融合治理范式,以回应地方债务多重监管权配置、举债权利与行为能力赋予、市场化法治化治理等诉求。(剩余171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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