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 ,离婚时产权份额能平分吗
○童志高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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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老师:
我再婚前拥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产,再婚后老伴张杏要求将她的名字加入到我的房产证上,我们双方也未约定具体份额。两年后,我们因感情破裂离婚,张杏主张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我认为我们俩结婚的时间短且房产系我个人婚前财产,不同意该房产平分。请问:我这套婚前房产的产权份额该如何分割?
读者童志高
童志高: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采访了湖南省法治新闻协会副会长、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他就此做出了如下分析与解答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剩余7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