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文学创作中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认定与分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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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正推动文学创作范式创新,由算法生成的小说、诗歌等内容日益增多,对传统著作权保护体系构成挑战。此类创作高度依赖大规模文本数据进行训练,而训练数据的知识产权合规性成为核心争议点。2023年7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印发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涉及知识产权的,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1]。(剩余4519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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