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新县制”下乐山县的基层民意机构考述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导读】20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在“新县制”下积极建立县参议会、乡镇民代表会等基层民意机构。这一政策并非只是政治宣传,而是国民政府力图贯彻的一项实政。然而,由于民意代表身份、选举及议事规则的种种设置,“新县制”下的民意机构并不能真正反映民意,而是以绅意、商意、官意来代表民意。因此,“新县制”下的民意机构运行存在种种弊端,逐步沦为一种形式上的自治。(剩余4940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