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存储服务平台著作权侵权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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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当前云存储服务模式具有私密性存储为主、公开性分享为辅的特点。从服务模式来看,其性质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所涉及的侵权行为不能直接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条对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规定的“通知—删除”规则,而应适用《民法典》第1195条对网络服务规定的“通知—必要措施”规则。(剩余151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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