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规机制的数据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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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数据处理行为规则,但尚未在法律层面上制定明确的数据财产权规定。由于物权法定,在当前上位法缺失的情况下,物权性的“数据确权”与“数据产权登记”难以进行。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性的权益都需要法定。数据处理者只要其获取、开发、利用数据的活动是“依法”进行,不违反治理规范,其事实性的财产性权益即可受到保护,甚至可以进一步交易。(剩余90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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