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皇家衙署命名的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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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皇城属皇家禁地,外人不得入内。皇城西部包括三海、兔儿山,与“南内”占据了皇城的大部分面积;皇城东北和西北部主要分布为皇室服务的内官署,即所谓四司、八局、十二监的二十四衙门。明朝的宦官有很大的权力,被历史学家称为“阉祸”或“宦寺乱政”。为此,清初便开始着手撤销明代在皇城内由太监管理的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年),仿明朝体例的二十四衙门减为十三衙门,兼用满族官员与宦官主管。(剩余69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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