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已公开的个人信息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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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林某在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文章,文中附有北京某企业的录用名单,名单里虽对姓名作打码处理,但院校、专业与学历信息未打码,杨某的相关信息也在其中。杨某发现林某发布的文章后,便向林某发送微信告知其已构成侵权,但林某未予删除或修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杨某将林某诉至法院,主张林某发布的涉案文章中公开了自己的姓名、学校、专业、学历信息,侵害了个人信息权益,要求林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剩余4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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