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信息处理的“合同所必需”规则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关键词:个人信息处理;合同所必需;知情同意;用户服务协议

“为订立或者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以下简称“合同所必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新增的一项信息处理合法性事由。其改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中“知情同意”作为获取个人信息处理合法性的唯一方式之规定,将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信息处理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剩余12967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