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怎么继承遗产
问:
我和丈夫1996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生育了两个子女。前段时间他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请问,我能不能继承他的遗产,我的孩子能不能继承他们父亲的遗产?
答: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剩余1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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