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中农民的生态权及其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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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生态权;生态补偿;法律保障

摘 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中生态权的主体是生存环境遭受破坏的农民,客体是农民的生态利益,内容既包括实体性权利也包括程序性的权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中农民享有生态权是公共信托理论、资源社会性理论、生态正义理论的必然要求。(剩余164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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