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分红与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以宁波华翔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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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股东掏空公司行为有很多种,如资金占用、关联交易与资产转移等,但通过超额现金分红的形式却鲜有研究。通过对宁波华翔公司的超额现金分红的分析,研究发现:第一,为了增加对公司的控制权,大股东先低价定增拿到筹码,然后采取高额分红“回流”定增资金;第二,现金分红作为一种上市公司给股东回报的手段具有合理性,但超额现金分红显然伤害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可能,同样也可能给中小股东带来不利影响。(剩余102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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