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留抵退税权的证成及其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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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留抵退税权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应有权利,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债权,并非税收优惠或税收返还,同时增值税抵扣权也不能等同于留抵退税权。在明确留抵退税权性质与定位的基础上,对留抵退税权法定化的路径及对留抵退税权的合理限制、滥用留抵退税权的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法定化内容进行分析论证,以期为增值税留抵退税权入法作出贡献。(剩余62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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