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对党员“自首”问题的因应(1927—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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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革命失败后,面对白色恐怖和国民党政府的“自首”政策,一些中共党员或因个人私利,或应地方党组织要求,而选择了“自首”。对此,中共地方组织出于实践需要,灵活执行中央制定的洗刷登记、惩治首恶等措施。1929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巡视员反馈,中共中央逐步重塑对“自首”问题的理论阐释,将这一行为明确界定为叛变、反革命,并确立了严厉处置的组织原则,要求必须将“自首”分子开除出党。(剩余246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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