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胚胎主体性证成及认定规则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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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不断完善,给不孕不育家庭带来了福音,然而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尚未明确规定,实践中极易产生纠纷。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获取的冷冻胚胎,承载着不孕夫妻的情感寄托,基于法律天理人情,应当具有“准主体”和“准客体”的双重法律属性。在对冷冻胚胎的主体性权益受到损害进行认定时,应当以胚胎移植时间作为其权利能力的赋予依据,可以有效地解决“冷冻胚胎究竟是偏物多一点,还是偏人多一点”的问题,不仅有利于统一司法决策,也有助于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剩余135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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