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竞合诉讼的检视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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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15.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53(2025)01—0043-0008

请求权竞合诉讼作为民事实体法对请求权规范缺失而产生的一种诉讼形态,在民事诉讼理论体系中始终缺乏合理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86条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现象所确立的“择一行使"的诉讼实施模式,忽略了程序法在适用不同请求权时所涉及到的证明责任分配、诉讼时效范围等差距,继而导致在诉讼中因适用不同实体规范而导致相异裁判侵害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讼累[]。(剩余119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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