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内河漕运与地方社会经济关系研究

—以江都为例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内河漕运是指漕粮通过内陆河流运送至京师的活动。清代的内河漕运沿袭明制,“用屯丁长运”[1]3565。顺治二年(1645),“户部奏定每岁额征漕粮四百万石” [1]3566,清代内河漕运由此开始。在内河漕运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由单一的漕粮运输活动,演变为以漕运为主、进而影响地方社会经济的活动(包括地方社会的商业、农业、基层民众生活等方面)。(剩余8606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