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律属性的理论界定及其实践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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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科学界定国有企业法律属性,直接关涉宪法所设定目标的实现程度,深刻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进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2]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剩余13078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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