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追责时限:内涵构成、重要意义与实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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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将“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者列为首要监督对象,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以党的十八大作为监督执纪的时限标准,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但尚缺乏明确的实体制度和程序规范支持。在国家法律层面,刑法主要依靠追诉时效制度解决这一问题,即在一定时限内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如果超过一定时限则不再追究,由此确保司法的有效性,更好地实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剩余151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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