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主播何以“零报税”?

——湖南颜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税违法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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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管理机构,即MCN机构)涉税违法案件。经查,该公司对签约主播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208.86万元。针对其违法行为,长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行为处以罚款104.43万元,并辅导督促相关主播更正申报和补缴税费款及滞纳金。(剩余10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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