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融合”中乡村治理共同体生成机制研究

——以阜阳市“四事四权”工作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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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立“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要求,也是助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构的有效途径。在对阜阳市白行社区乡村治理的探究中发现,该社区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推进白行中心村新农村建设,同时,以扶贫、信访及矛盾调解为桥梁,对各种村级组织进行赋能,并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让农村的经济发展和治理可以有机结合起来,进而通过网格管理的统筹和多元主体的耦合,实现“五治”的有机融合。(剩余87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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