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期报业失范与报律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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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民初以还,政府曾数度制订报律,反对者以有违言论出版自由原则、立法程序违制以及民主国家多无报律为由,激烈抵制。这些反对意见并非都能成立,但迫于舆论压力,先后提出的几个报律均被废除。报律废除后,新闻领域呈相对法律真空状态,虽客观上有利于言论表达,但也导致报业无法可依,野蛮生长,严重失范。面对这种局面,国人开始反思,却因政治分歧导致重建报律时的不同路线选择:北洋政府提出《报纸法案》,试图通过法律路线解决问题,由于政局动荡及报人意见歧出,未蒇其功;南方的国民党则通过政治解决路线,在北伐推翻军阀统治后,建立起一套全新的报业法规,民国报业失范状况有所改观。(剩余342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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