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劳动之争:分歧与回应

——数字劳动本质内涵再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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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传播政治经济学家达拉斯·斯麦兹1977年提出“受众商品论”以来,经由泰拉诺瓦、福克斯等学者进一步发展,关于“数字劳动”的研究不断升温,同时也造成了数字劳动概念的泛化。面对数字劳动尚存的特性争议以及对数字劳动主体界定不清的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回归马克思对劳动的内在规定,从劳动物质性、生产性以及劳动与活动的差异出发明晰数字劳动的本质内涵。(剩余162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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