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数据要素持有与保护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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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其交易和应用日益频繁,由此产生的数据权利问题愈发凸显。在传统的产权结构中,数据的特殊性使得所有权的核心特性,即排他性,难以实现[1]。齐爱民[2提出,数据要作为独立的客体,且能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能加以不必要的限制。虽然此举满足了人们对数据流通的需求,但实践表明,缺乏权属约束的自由化市场易滋生数据滥用风险(如剑桥分析公司通过非法获取Facebook用户数据,干预政治选举),且会反噬数据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剩余60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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