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驱动:民行刑协同共治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范体系构建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内容提要 作为一种新兴经济业态,数字经济的数据信息安全领域、技术运行安全领域、产业竞争安全领域受到民法、行政法以及刑法等不同法律部门的调整,具有全景化风险性和多重违法性特征。为激发数字经济市场活力、提高国家数字经济治理能力,须在合规制度的驱动下搭建民行刑协同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范体系:运用风险分级分类防范的方法,构建“领域融贯的民行刑协同共治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范体系”,运用技术和管理的风险防范手段,构建“技管结合的民行刑协同共治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范体系”,最终通过合规驱动建构“三效合一的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实现数字经济安全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的立体防范效果。(剩余15305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