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犯视域下污染环境罪的司法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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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污染环境罪司法认定的合理性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统一,根本原因在于对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法益及其累积危险犯属性缺乏明确的判断。有关污染环境罪保护法益问题的争论,在深层次上映射出对污染环境犯罪不同价值观念立场的对立。环境法益被视为集体法益的典型代表。集体法益的复杂需求决定了其机能与属性的二元性特征,是同时具备个体法益与超个体法益的整合性二元结构。(剩余127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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