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践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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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深化需突破传统“办事模式”的局限,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以程序化、证据化、案卷化、责任化为核心标准,有效提升监督的规范性与权威性。当前检察机关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仍存在程序设计缺位、实质审查乏力、结果监督缺失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提升实质化调查核实能力、强化监督与责任落实等方式,进一步构建和优化以证据为核心的监督模式,助推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剩余39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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