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买卖合同关系型合同诈骗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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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涉买卖合同关系型合同诈骗可以划分为空手套利型、一物多卖型、冒名出售型、“以卖代抵+虚假抵押”型4个种类。涉买卖合同关系型合同诈骗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始终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而这个难点中往往也包含着如何理解民事行为与刑事犯罪之间的关系、如何将行为人客观行为与主观心态相对应等问题。在检察办案环节,应进一步厘清民刑法律关系,将民刑界分标准回归“非法占有目的”本身;坚持主客观一致,增设逆向排除的推定情形;拓宽取证范围,建立全局性审查视角,精准办理案件。(剩余36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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