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中的名义清偿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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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重整实践中,金钱之外的非现金清偿方式普遍存在,其中,“债转股"因能缓解债务人现金流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而被广泛应用于各类重整案件。①在债转股清偿方案中常有这样的表述:普通债权以股票或者“现金 + 股票”的方式抵偿,实现普通债权全额清偿,即名义清偿率 100% 。②多地法院发布的重整典型案例中,也普遍强调“债权人 100% 清偿率”及重整案件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表述。(剩余152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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