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说理的三重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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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必要切实融入司法裁判说理中,尤其要深入裁判思维与裁判理念。在理论必要性上,价值说理具有形式合理性与内容合理性。一方面,将价值说理分别融入大前提、小前提与结论中,以弥补三段论说理在法律适用与法治思维上的封闭性;另一方面,价值对法律起着柔性矫正与本质界定作用。在政策必要性上,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是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要求。(剩余127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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