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三类“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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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祖国统一,先后设立了三类“特区”:民族自治区、经济特区、特别行政区。它们有何区别?又有什么联系呢?

民族自治区是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剩余11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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