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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布通告 民用建筑内违停充电最高罚款5万元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近日,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剩余23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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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布通告 民用建筑内违停充电最高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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