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太宗罪上封事者讦人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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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曰:“为人君而不知《春秋》之义,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春秋》之义何义也?适庶明,长幼序,尊卑别,刑赏定,重农抑末,进贤远奸,贵义贱利,端本清源,自治而物正之义也。知此,则谗贼不足以逞,而违此者之为谗贼,不待擿发①而如观火。舍是,乃求之告讦②以知之,告谗告贼,而不知告者之为谗贼也,宜其迷惑失守,延谗贼于肘腋,而以自危亡也。(剩余5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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