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典的小说
——读王子健小说六篇
一连读了王子健的好几篇小说,我被一名〇〇后作家在审美上的自信和娴熟所惊艳到了。我最先读到的是《摩洛哥猫首杯》,这篇小说写了两个闺蜜式的女孩因为爱而变得内心疯狂的故事,王子健为这种疯狂而创造了一个新词:猫首杯。这是用猫的头骨做成的一个酒杯。小说对于猫首杯的制作过程描述得非常详细,你从描述中得到的完全是一种“恶之花”般的审美感受,而且王子健写到头骨果冻式的残余组织或黏腻的蛆肉这类令人恶心的事物时绝对不像波德莱尔在写作《恶之花》时怀着深深的忧郁去恶中寻找美,对于王子健而言,这一切都变得十分正常,他气定心闲地游走在美与恶之间,轻易地为自己笔下人物的疯狂找到了对应物。(剩余395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