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万亿元保险资金等待入市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4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优化保险资金比例监管政策,加大对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通知》简化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1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偿付能力充足率150%-250%的,权益类资产不得高于30%;偿付能力充足率250%-350%的,权益类资产不得高于40%。(剩余2028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