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强化互联网财险业务整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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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互联网财险业务的准入门槛、展业区域范围等经营要求进行了调整,并要求已经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通知》提高了互联网财险业务的机构准入门槛。对于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通知》增加了两项基本要求:第一,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第二,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剩余11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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