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在保余额上限提至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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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制定并于近日发布了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该计划通过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增强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的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剩余7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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