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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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以下简称“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22〕99号)、《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现代化场景行动方案(2023-2027)》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剩余30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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