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原司长马纯良 多方共治持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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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规定》实施近两年以来,通过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对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剩余8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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