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协同立法赋能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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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下旬起,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相继表决通过《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这部将于 9月1日同步施行的区域性法规,以协同立法的创新实践,为长三角加速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打造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筑牢法治基石。从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到科研设备共享,从人才资质互认到加强联合攻关,这份凝聚四地共识的制度成果,正成为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加速器”。(剩余22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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