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 情况报告制度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2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动员部署会,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推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和美丽浙江建设。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在5个设区市、11个县(市、区)部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先行试点。一年来,各试点紧扣目标任务,积极创新实践,增强监督的系统性、精准性、实效性,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关切的问题。(剩余2991字)

目录
monitor